项目名称 | 东河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 | |||||
公示单位 | 陕西地矿第一地质队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16 16:17 至 2024-07-31 16:17 |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 | 地块面积(m2) | 2615.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0806) | 地块详细地址 | 宁陕县城关镇关二社区 | |||
经度 | 108.317738 | 纬度 | 33.305133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02 至 2024-07-12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陕西地矿第一地质队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孙怀华 | 单位联系电话 | 13399157007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曹晏熊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292508284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戚文刚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09153136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一、项目简介 东河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9233840064)面积为:2615平方米,位于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经度108.317738°,纬度33.305133°。地块东至城关镇关一社区村民园地及旱地,地块南至城关镇关二社区居民住宅,地块西至东河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地块北至东河。宁陕县自然资源局拟将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目前该项目主体大楼已竣工,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二、工作流程 技术组于2024年7月2日-7月12日对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和输送;历史上未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等;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场地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场地现状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历史上不存在管线沟渠、罐槽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监测数据没有污染记录。 三、污染源分析 (1) 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未发现有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等;地块内未开展过工业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 (2) 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露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历史上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 (3)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和人员访谈结果,地块为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村民农用地,地块内未出现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土方的外运及回填土工作。地块历史上以农田为主,未进行过任何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因此不涉及废水及固体废物的产生。 (4) 管线、沟渠泄露评价 根据现场调查及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情况,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槽、罐储存、泄漏情况;根据从主管部门了解,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管线、沟渠泄漏情况;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可能造成本地块污染的工业企业。根据现场调查及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在进行农业种植期间,灌溉水来源多为大气降水。 (5) 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 一般而言,与污染物迁移途径相关的环境因素主要有大气沉降地表径流、地层垂直下渗等。大气沉降主要是扬尘、烟气或废气等排放的污染物随主导风向沉降至地块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地表径流主要是受大气降雨影响,形成地表径流,从而导致污染物的迁移和扩散:地层垂直下渗主要是固体废物堆存或池体泄露等导致污染物沿地层垂直下渗污染土壤和浅层地下水。 (6) 其他 项目地块周围区域历史主要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地块及周围区域未发生过水、土等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有关环境举报问题。 四、不进行第二阶段调查的合理性分析 资料收集阶段,我单位技术人员通过宁陕县自然资源局收集到了关于地块使用和规划资料等;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了可以辨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卫星图片及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分析。 现场踏勘阶段,我单位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调查,重点踏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腐蚀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他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并对现场踏勘结果进行了分析。 人员访谈阶段,我单位技术人员对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工作人员、太山庙镇长坪村的工作人员、及周边居民等进行了访谈,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该阶段的调查工作较为全面,能够较好地反映地块及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状况和潜在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的识别情况等。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明确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生产、规模化养殖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用途;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或填埋、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历史上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和外来污染源的土壤污染风险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不存在施用有毒有害调理剂等化学物质的情形;地块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1)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认为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五、结论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经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和污染识别,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途要求,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环境现状满足规划功能医疗卫生用地的要求。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东河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 |
公示单位 | 陕西地矿第一地质队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16 16:17 至 2024-07-31 16:17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 |
地块面积(m2) | 2615.0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0806) |
经度 | 108.317738 |
纬度 | 33.305133 |
地块详细地址 | 宁陕县城关镇关二社区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02 至 2024-07-12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陕西地矿第一地质队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孙怀华 联系人电话:13399157007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曹晏熊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292508284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戚文刚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909153136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
公示主要结论 | 一、项目简介 东河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9233840064)面积为:2615平方米,位于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经度108.317738°,纬度33.305133°。地块东至城关镇关一社区村民园地及旱地,地块南至城关镇关二社区居民住宅,地块西至东河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地块北至东河。宁陕县自然资源局拟将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目前该项目主体大楼已竣工,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二、工作流程 技术组于2024年7月2日-7月12日对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和输送;历史上未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等;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场地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场地现状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历史上不存在管线沟渠、罐槽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监测数据没有污染记录。 三、污染源分析 (1) 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未发现有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等;地块内未开展过工业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 (2) 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露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历史上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 (3)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和人员访谈结果,地块为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村民农用地,地块内未出现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土方的外运及回填土工作。地块历史上以农田为主,未进行过任何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因此不涉及废水及固体废物的产生。 (4) 管线、沟渠泄露评价 根据现场调查及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情况,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槽、罐储存、泄漏情况;根据从主管部门了解,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管线、沟渠泄漏情况;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可能造成本地块污染的工业企业。根据现场调查及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在进行农业种植期间,灌溉水来源多为大气降水。 (5) 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 一般而言,与污染物迁移途径相关的环境因素主要有大气沉降地表径流、地层垂直下渗等。大气沉降主要是扬尘、烟气或废气等排放的污染物随主导风向沉降至地块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地表径流主要是受大气降雨影响,形成地表径流,从而导致污染物的迁移和扩散:地层垂直下渗主要是固体废物堆存或池体泄露等导致污染物沿地层垂直下渗污染土壤和浅层地下水。 (6) 其他 项目地块周围区域历史主要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地块及周围区域未发生过水、土等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有关环境举报问题。 四、不进行第二阶段调查的合理性分析 资料收集阶段,我单位技术人员通过宁陕县自然资源局收集到了关于地块使用和规划资料等;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了可以辨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卫星图片及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分析。 现场踏勘阶段,我单位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调查,重点踏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腐蚀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他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并对现场踏勘结果进行了分析。 人员访谈阶段,我单位技术人员对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工作人员、太山庙镇长坪村的工作人员、及周边居民等进行了访谈,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该阶段的调查工作较为全面,能够较好地反映地块及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状况和潜在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的识别情况等。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明确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生产、规模化养殖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用途;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或填埋、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历史上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和外来污染源的土壤污染风险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不存在施用有毒有害调理剂等化学物质的情形;地块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1)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认为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五、结论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经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和污染识别,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途要求,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环境现状满足规划功能医疗卫生用地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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