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街蔡三村迎星东路145-1号B区商铺(二层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5年1月8日上午10时正,在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蔡三村迎星东路145-1号A、B区商铺(二层商铺)物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是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二、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迎星东路145-1号A、B区商铺(二层商铺);
(二)资产面积:具体明细如下表;
(三)资产所在地址:迎星东路145-1号A、B区商铺(二层商铺);
(四)租赁年限:9 年,无免租期、无基建期、无装修期,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约定时间为准;
(五)交易底价:交易底价(以下价格均为含税费价)具体明细如下表;
(六)递增情况:第一、二年不设递增期;第三年(即第25个月)起月使用费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以后每两年(即每隔24个月)月使用费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如此类推,直至合同期满止;
(七)承包金支付方式:按每月支付一次;
(八)竞投方式:采用 (举牌竞价) 的方式进行公开竞投,举牌前通过摇珠确定举牌顺序,凡第一顺序报价者不举牌叫价的当场没收保证金,价高者得;
序号 | 地址 | 面积 | 交易底价每月租金(元)含税价 | 竞投保证金(元) | 每次举牌递增(元) |
1 | 迎星东路145-1号A区商铺(二层商铺) | 841平方米 | 26000 | 100000 | 500 |
2 | 迎星东路145-1号B区商铺(二层商铺) | 876平方米 | 26000 | 100000 | 500 |
(九)竞投保证金: 具体看明细如上表,竞投人要在2024年1月6日下午5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汇款)方式转(汇)到以下账户:
1、账户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东环街道办事处;
2、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编支行;
3、银行账号:00871210000000119;
4、款项来源: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必须在摘要栏中注明(竞投人姓名)参加蔡三村迎星东路145-1号XX区商铺(二层商铺)竞投交易保证金。
5、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汇款)到指定账户内,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缴款或存入。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名称必须与交易中心报名参与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竞投人以公司名义报名竞投的,必须以公司账户转入竞投保证金。
6、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内的时间为准,竞投人应充分考虑交易保证金转(汇)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交易保证金按竞投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凡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有效凭证的竞投人,将不接受其竞价。
7、缴付成功后必须到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开具竞投保证金缴交凭证才可以参加本次竞投,否则不具有参加竞投的资格。竞投结束后,不中标者的保证金于竞投会议结束后30天后无息返还,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将转入出租方账户,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资产用途:
1、经营餐饮服务业,必须按照餐饮业环保要求,设置餐饮业环保设施方可经营,并按区水务局要求办理经营场地排水证、排污证,餐厨污水必须经过油水分离器排入三级隔油/隔渣池,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不允许经营物流及棋牌行业。
(十一)其他情况:
1.该地块只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65591号,不具备其他证照,处于闲置状态),现在公开招租;
2.我社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使用;
3.我社只提供场地及场地基本照明用水、用电主线到铺位边,不负责其它用水用电设备和负荷费用;
4.我社不负责任何搭建工作,承租方若有加建、扩建、装修或其它上盖行为的,需征得我社同意,一切手续及建筑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期满所建物业归我社所有;如被有关部门干涉、制止其行为的,后果自负,与我社无关;
5.不能影响周边环境卫生,承包方负责相关清理费用。
6、迎星东路145-1号商铺(二层商铺)左右两边楼梯由对应承租方使用,中间楼梯为公共区域,A区楼梯仅限到地下至二楼楼梯可用,二楼至三楼楼梯为消防通道,如需使用须经村委会同意后才能使用。
7、本次出租不含天面;
8、一旦报名,不接受撤销竞投,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迟到或不到场竞投的,均被取消竞投资格,不予退回竞投保证金;
9、A区与B区之间消防通道没有消防门,由竞投人自行安装消防门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竞投约定:
(一)凡参与报名且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已完全知晓竞投资产所有状况;已接受本公开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已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已承诺交纳竞投保证金后将准时到场参与公开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二)如在截止时间内没有单位或个人提交竞投保证金的,视为流标,则继续发布招租公告。
(三)如在截止时间内只有一个单位提交竞投保证金的,视该单位以底价承包该项目,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
(四)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资产出现无人报价或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人中,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资产,否则该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竞得人必须于竞投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缴纳合同履约金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的,出租方将不予退回竞投保证金,该资产由出租方收回,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六)竞投人竞得后,须现场签订《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和《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如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资产的竞得资格,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凡由于报名竞投人违反竞投约定导致交易失败的,由出租方延长招租公告公示时间另行重新招租。
四、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到场竞投的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本次招租按规定拒绝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中有3次不良纪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投招租,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四)若竞投意向人在东环街辖区内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拖欠租金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投招租,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五)若竞投意向人在东环街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开标过程中违反《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竞投守则》并记录在册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投招租,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五、本次公开竞价不安排统一时间实地勘察该资产(意向竞投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资产具体位置请向我社咨询)。
六、报名和领取资料(未经报名不能参加竞投)
竞投人必须在2025年1月6日下午 5点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银行卡、缴纳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和领取资料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如遇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和领取资料地点: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99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机构(企业)报名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保证金银行账号(需备注开户行信息)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
4、竞投人报名前须了解清楚出租资产的状况,并签订《竞投人承诺书》。
七、交易:
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5年1月8日上午10时前到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竞投会,不再另行通知,竞投人迟到或不到场竞投的,均被取消竞投资格,不予退回其竞投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一)竞投人报名、汇款、收据、现场竞投(委托除外)和合同乙方签订人的名称(名字)必须一致,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不予退回竞投保证金。
(二)竞投人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所有竞投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中途离场、不得交头接耳,违反现场交易纪律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取消竞投资格,不予退回竞投保证金。
(三)出租方有权拒绝不遵守会场秩序或妨碍本次竞投活动正常进行的人员进入会场。
(四)竞投人报名前应了解资产的全部现状。我社和交易中心不承担因资产的权属、证照、质量、水电、装饰等问题所引起的所有责任。
(五)在合同期内,承租方如需转租、转借承租资产给第三方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根据村相关规定支付转租手续费。
(六)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本农村集体成员、原承租人等依法、依约定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同时存在2个以上优先权的,法定优先权在先;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七)水费、电费、垃圾费等其他费用按村相关规定缴纳。
九、联系方式:
(一)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0-34806113
联系地址: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99号
(二)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蔡先生/蔡先生/卢小姐
联系电话:13798086011/18928702333/020-8466288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杠木坊大街8号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年1月26日
注:请登陆广州市番禺区农村基层廉情预警智能防腐信息系统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场地使用合同
(附通过村集体表决的合同)
甲方(出租人):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蔡煊淇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杠木坊大街8号
电话:84662880
乙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信用代码:
乙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场地租赁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商铺基本情况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三村迎星东路145-1号 区商铺(二层商铺)(下称合同标的物)出租给乙方;
合同标的物取得方式:乙方通过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举行的公开竞投竞得。
(二)合同标的物的面积: 平方米,合计总面积: 平方米。说明:1、必须经营符合上级批准的行业;2、如需办理环保(含排水、排污)、消防等相关行业所需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可给予协助,乙方负责所需费用。
(三)合同标的物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3) 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65594号。乙方已知晓合同标的物的所有现状,不因土地本身包括但不限于权属问题要求违约、解约及要求出租人赔偿以及追诉甲方的法律责任。
(四)交付标准:按现状进行交付。乙方在竞标前以及签订本合同前已亲临现场查看并无异议,已了解并接受合同标的物的现状、瑕疵及各项现场情况。
二、租赁期间
(一)合同标的物的租赁期限为:九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自 年 月 日起开始交付使用费给甲方。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合同标的物首月的使用费后,移交合同标的物给乙方使用。因乙方原因,合同标的物未能使用的,乙方仍需按合同的租赁期限交纳合同标的物的场地使用费。
三、价款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当天,乙方投标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其余 元用作抵扣租金。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没有违约且已经结清应缴使用费及各种费用并按合同约定交还合同标的物后,合同保证金在10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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