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2024年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国债资金)工程(农业农村全流程测试项目【请勿报名】)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昌市2024年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国债资金)工程(农业农村全流程测试项目【请勿报名】),已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增发2023年国债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3】42号)(涉密文件★秘密10年)》文件要求进行了初步设计,经九高标准农田办字〔2024〕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增发国债、《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配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3】42号)》、市级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高丰镇、横港镇、花园乡、黄金乡、南阳乡、夏畈镇、肇陈镇等7个乡镇27个行政村。
2.2建设主要内容:建设规划总面积16041.38亩,涉及到瑞昌市高丰镇、横港镇、花园乡、黄金乡、南阳乡、夏畈镇、肇陈镇等7个乡镇27个行政村。主要通过农业、水利、林业、科技等措施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控制价:38627286.52元;
2.5计划工期:9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预算财审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均在招标范围内。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设计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配备人员要求:(施工员7名、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应持有有效上岗证(提供上岗证原件扫描件)到现场履职尽责,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扫描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提供最近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8)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委托人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人担任,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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