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招标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3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CG-DJGS-2024-0006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9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进口产品 |
1 |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 1套 | 19 | 不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文章推荐:
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活动-平乡县国顺档案制品有限公司直购定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