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服务承揽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次公开招标的中交四航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服务承揽框架协议采购已由公司批准开展,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四航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房建业务为主,市政、路桥业务多元化发展的工程施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航务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工程技术咨询与研究、物业租赁与管理服务,主业范围为房建、市政及公路业务。工程业务项目遍布全国。招标人为优化资源配置,专注于核心业务,现通过劳务服务承揽方式采购商务合约服务、现场技术服务、行政服务、后勤服务,要求投标人按约定标准交付工作成果,满足项目日常施工需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 根据招标人劳务服务承揽需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劳务承揽项目服务,投标人须按要求完成劳务承揽服务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招标人相关工程项目的职责技能要求(包括单一工种或机具操作服务等),提供招标人业务所在地的商务合约服务、现场技术服务、行政服务、后勤服务。
2.2.2 投标人承诺其服务人员具备服务胜任力与资质条件,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的服务标准并确保服务质量达标,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文件备案。
2.2.3 投标人应当合法经营,投标人应当与劳务服务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应依法及时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法用工、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并不断完善工资分配、社保缴纳、计划生育管理、社会保险及工伤事故处理、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处理等内部工作及制度,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并接受招标人对服务质量考核。
2.2.4 投标人保证招标人免于因投标人过错导致与劳务服务人员的任何劳动纠纷而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否则,投标人在此同意:招标人有权从支付给投标人劳务承揽费用中扣付相关损失及费用,并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2.5 投标人应当根据劳务服务项目进展情况、招标人的建议动态调配,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业务正常运作。
2.2.6 服务期限:暂定24个月。暂定2025年7月15日-2027年7月14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自《劳务服务承揽框架协议(六)》签订之日起。2.2.7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中标后签订劳务服务承揽框架协议,详见附件《劳务服务承揽框架协议(六)》。具体实施合同以招标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项目部根据实际需求签订《劳务服务承揽合同》,劳务服务承揽合同单价不超过本次招标中标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劳务服务承揽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参与投标需获得总公司的书面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及总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总公司需符合所有资格要求,并承诺对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2 资质条件要求:具备与承揽服务内容相关的合法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熟悉商务合约服务、现场技术服务、行政服务、后勤服务的专业团队,具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6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8 若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流标或废标。
3.9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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