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融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巴中市巴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巴中市巴州区妇女儿童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药品配送企业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YRC-2025-0041
2.项目名称:药品配送企业采购
3.采购人:巴中市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巴中市巴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巴中市巴州区妇女儿童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天一融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以实际配送量结算。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药品配送企业采购共计2个包,采购包1:普通药品;采购包2:精麻药品。(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c/)和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官网(www.bzqfybj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采购包1: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供应商具备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药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配送资格。
采购包2: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供应商具备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药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配送资格。
(4)投标供应商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并具备配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许可,同时具备配送本项目区域的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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