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鼎卫公﹝2022﹞19号
肇庆市鼎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递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科目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现对有关事项进行变更前公示。
一、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上述拟办事项医疗机构设置人(单位)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与法规监督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区府大院内,邮政编码:526070,电话:0758-2691808,传真:0758-2626180,政务邮箱:dhfg2691808@zhaoqing.gov.cn。
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医疗机构变更情况表
单位名称 | 增加科目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增加科目名称:中西医结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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