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单位参保登记
1.办理材料: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②《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湖北政务服务网等。
(二)事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1.办理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 :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湖北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app。
(三)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1.办理材料:有效身份证件。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
(四)事项名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办理材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湖北政务服务网等。
(五)事项名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湖北政务服务网等。
(六)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办理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湖北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app。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七)事项名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1.办理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公函。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湖北政务服务网。
(八)事项名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1.办理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潜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湖北医保APP等。
(九)事项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③支取人银行账号。
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账户,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另应提供个人承诺书;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另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十)事项名称:出具《参保凭证》
1.办理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鄂汇办app及湖北政务服务网。
(十一)事项名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资料邮寄、向财政申请资金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
注:已开通线上转移功能的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转入地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线上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或者参保对象本人在鄂汇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十二)事项名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③《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潜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
(十三)事项名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③《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潜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
(十四)事项名称: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③《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潜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
(十五)事项名称: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在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了转诊转院证明的请提供转院申请表③《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潜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
(十六)事项名称: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潜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十七)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限专科疾病)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2.办理时限:职工医保8个工作日(资料整理、流转及公示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职工医保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含居民参保患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起搏器安装术后、强直性脊柱炎、血友病(含居民参保患者),实时申报,即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实时申报,即时享受。
3.办理渠道: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章华南路28号)、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药管理科(潜江市东风路85B)、城乡居民参保对象所在辖区卫生院。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十八)事项名称:门诊费用报销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门急诊费用清单;④处方底方(门诊病历);⑤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镇村医保服务窗口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十九)事项名称:住院费用报销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住院费用清单;④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⑤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镇村医保服务窗口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二十)事项名称:产前检查费支付
1. 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④单位银行账号(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
产前检查费用与生育医疗费支付合并支付,无需重复提交资料。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镇村医保服务窗口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二十一)事项名称:生育医疗费支付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④单位银行账号(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镇村医保服务窗口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二十二)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④单位银行账号(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镇村医保服务窗口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章华南路28号)、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二十三)事项名称:生育津贴支付
1.办理材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④单位银行账号。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镇村医保服务窗口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章华南路28号)。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二十四)事项名称: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1.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2.办理渠道:市医疗保障结算中心(东风路85B)。
备注:无需个人申请,通过数据共享进行补贴。
(二十五)事项名称: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1.办理材料:①有效身份证件;②邮储银行账号;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④医保结算单;⑤医院收费票据。
2.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镇村医保服务窗口代收报销资料期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各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章华南路28号)。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十六)事项名称: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1.办理资料:①《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③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④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⑤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⑥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办理渠道: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药管理科(东风路85B)。
(二十七)事项名称: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1.办理资料:①《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②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④医保专(兼)职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⑤与医疗保障制度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⑥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⑦纳入定点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⑧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办理渠道: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药管理科(东风路85B)。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二十八)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1.办理资料: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直接申报月结算。
2.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审核时间,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市医疗保障结算中心(东风路85B)。
(二十九)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1.办理资料:定点零售药店通过信息系统直接申报月结算。
2.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向财政申请资金、银行办理时间等客观原因产生的时长不计入办理时限)。
3.办理渠道:市医疗保障结算中心(东风路85B)。
医保服务窗口办公电话、办公地点
服务监督投诉电话:0728-6290506
地区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运粮湖管理区 | 便民服务大厅(运粮湖管理区新场路) | 0728-8105138 |
积玉口镇 | 便民服务大厅(潜江市积玉口镇师苑路3号) | 0728-8105143 |
总口管理区 | 便民服务大厅(总口管理区江源社区总口大道88号) | 0728-8105137 |
浩口镇 | 便民服务大厅(浩口镇318国道旁中国税务斜对面) | 0728-8105148 |
高石碑 | 便民服务大厅(高石碑镇建设街37号) | 0728-8105145 |
白鹭湖管理区 | 便民服务大厅(白鹭湖管理区民仆路87号) | 0728-8105133 |
后湖管理区 | 后湖管理区便民服务大厅(后湖大道64号) | 0728-8105142 |
熊口镇 | 熊口镇政务服务中心(熊口镇文体广场) | 0728-8105130 |
熊口管理区 | 熊口管理区便民服务大厅(熊口农场五七大道2号) | 0728-8105131 |
张金镇 | 张金政务服务中心(张金镇幸福南路2号司法旁院内) | 0728-8105135 |
龙湾镇 | 龙湾镇便民服务大厅 | 0728-8105132 |
竹根滩 | 竹根滩镇党员群众之家(竹根滩镇竹泽路11号) | 0728-8105136 |
老新镇 | 老新镇群众服务中心(兴建路) | 0728-8105139 |
渔洋镇 | 渔洋镇广场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 | 0728-8105140 |
王场镇 | 王场镇便民服务大厅(王一巷1号) | 0728-8105134 |
周矶管理区 | 便民服务大厅(周矶管理区健康路南一号) | 0728-8105144 |
周矶街道办事处 | 周矶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 0728-8105147 |
潜江开发区街道办事处 | 便民服务大厅(章华北路354号) | 0728-8105150 |
广华寺街道办事处 | 广华寺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广华五七大道9号) | 0728-6511804 |
杨市街道办事处 | 杨市吉祥小区内翰林社区 | 0728-8105141 |
高场办街道事处 | 高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0728-8105146 |
园林街道办事处 | 潜江市东风路85B西堤社区 | 0728-6556680 |
泰丰街道办事处 | 红梅路95号泰丰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 0728-6230220 |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 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 0728-8108123(24小时智能语音热线) 0728-6244581,0728-6230112(综合窗口) 0728-6246588(意外伤害报备) 15572895500(居民意外伤害报备) 17786520805(职工意外伤害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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