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独峒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独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独峒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0号)、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采集培训班和自治区、柳州市、三江县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出列村年度信息,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情况。
(二)采集行政村、农户乡村建设相关情况,了解各行政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情况。
(三)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进一步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二、工作内容
(一)补充采集行政区划。
对非出列行政村(面上村)、自然村(村民小组)行政区划信息进行录入完善。
(二)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出列村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
1.脱贫户、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组织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镇包村工作组等利用广西防返贫APP,入户采集更新《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2)中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年度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年内务工、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原因等状况,采集户内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情况,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详见附件3、4);采集帮扶责任人(联系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帮扶时间等。农村户籍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采集乡村建设指标信息,包括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情况(详见附件6)。
2.出列村信息采集更新。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镇包村工作组等利用广西防返贫APP,根据出列村实际情况,采集更新《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5)中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驻村工作队情况、签约医疗服务团体等情况。采集乡村建设相关指标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情况(详见附件5)。
(三)采集非出列村、一般农户的乡村建设信息。
组织镇包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后盾单位等利用广西防返贫APP,采集非出列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情况(详见附件7)。采集一般农户(农村户籍)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信息,包括户主信息和到户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详见附件6)。
(四)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按照《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国家及自治区审计、暗访、第一轮集中排查和换位沉底调研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对识别不准确和风险消除错误的,要实事求是申请清退回退;对不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标准的重点排查对象,逐户建立台账,详细说明不纳入的原因和理由。
三、工作安排
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于9月下旬启动,12月15日前结束。
(一)召开动员部署会,举办业务培训班。
10月10日前,镇、村两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
(二)开展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工作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规范动态管理。
10月20日前,完成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和出列村等年度信息采集更新、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入户排查等。
10月31日前,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镇级数据质量分析组通过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含广西防返贫APP)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上级县数据分析组。县级审核验收后,于11月20日前在全国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11月20日前,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规范动态管理,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对发现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回退清退。对不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标准的重点排查对象,逐户建立台账,详细说明不纳入的原因和理由,形成的排查台账。排查台账经市级审核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自治区存档备案。
11月3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暂时关闭全国系统中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年度信息采集录入功能。
(三)开展信息采集工作调度督导。
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期间,镇振兴站每天对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进行监测,定期调度。同时,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度、数据质量等问题组织开展实地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录入工作高质高效进行。
(四)开展全国系统数据分析、查找问题并核查整改。
11月21日至12月15日,组织开展全国系统数据质量分析。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三江县督导反馈问题,组织进村入户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在全国系统进行整改。符合验收标准后,向县级申请验收。
(五)开展工作总结。
12月15日前,镇级完成对本次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12月2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关闭全国系统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录入相关功能,由国家封存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各行政村和镇直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协同配合。各行政村和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沟通对接和信息共享,协同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镇振兴站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答复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数据信息审核。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和问题整改,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进行数据信息逐级审核验收,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同时要在严把数据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地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和进度进行通报。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中统计类指标的计算周期和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
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时长)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9月30日24时。
(二)关于乡村建设信息中相关指标的采集时点。
采集指标取值时点为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
(三)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
要充分利用广西防返贫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采集、防止返贫排查等工作。(信号不好的地方可在广西信息平台中导出纸质表格采集信息后再录入APP)
(四)关于户信息经过什么程序后才可以录入全国系统。
本次采集的户信息均要获得农户认可,由入户工作人员、农户双方签字确认[如电话访问的,至少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并签字],经行政村、乡镇、县三级审核验收后,才可以录入全国系统。
附件:1.独峒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2.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全国系统导出样表)
3.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4.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5.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全国系统导出样表)
6.2022年10月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7.2022年度行政村(非出列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8.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重点户排查表
9.镇、村、户工作流程
独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独峒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道乾 镇党委书记
陈 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婷婉 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梁 良 镇党委副书记
谢思硕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傅 俊 镇党委政法委委员、武装部长
荣桃李 镇党委组织委员
石古盛 镇党委宣传委员
粟树林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俞英聪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陆旭辉 副镇长
吴来付 副镇长
秦 杰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质量分析组等两个工作组。
二、业务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粟树林
副组长:吴孟红、廖会留
成 员:荣志刚、欧远萌、粟成初
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收集问题并解疑答惑(本级无法解答的逐级上报)。
(二)数据质量分析组
组 长:粟树林
副组长:廖会留
成 员:吴乐俊、刘津凯、石能干、胡洋侣、涉及部门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接县级数据质量分析组,做好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的审核分析,及时对核查的问题进行研判处理等,定期上报工作进度。
三、各村人员安排
行政村 | 组 长 | 组 员 |
独峒村 | 梁 良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吴艳花、吴孟红、吴社安、吴芝芬、吴晓波 |
牙寨村 | 陈 东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余友德、王银花、吴 阳 付远志、吴辉海、欧 贤 |
林略村 | 吴来付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吴社军、吴 沙、李帮柱 欧志权、杨鹏辉、梁晓婷 |
高定村 | 石古盛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张友生、吴慈丹、吴乐俊、吴吉广、石朋校、韦占盟 |
干冲村 | 陆旭辉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荣志刚、王利帆、龙顺妮、杨 黄、石 侃、粟成初、张 超 |
玉马村 | 俞英聪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韦 震、刘津恺、杨 军 吴信革、吴美勋 |
高亚村 | 俞英聪 | 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杨肇博、吴愿妮、张石峰、吴全胜、杨浩然 |
里盘村 | 傅 俊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潘文诚、吴吉泽、赖佳佳、莫敏婷 |
岜团村 | 荣桃李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王存纯、吴 贵、杨征领、吴丽流、吴宇浩 |
具盘村 | 秦 杰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曹振明、吴玉优、杨秀玉、陆 岳、杨福荣 |
平流村 | 吴婷婉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莫汉亭、李 艳、杨玉乾、吴侣伟、杨文志 |
八协村 | 傅 俊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林余敏、吴光佶、石能干、韦 勇、杨 勋、杨有业 |
唐朝村 | 吴道乾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吴昌全、石玉岑、杨 智、 吴 彬、莫家吉、吴安平、许金辉 |
知了村 | 粟树林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胡洋侣、廖会留、龙现金、杨仕兵 |
弄底村 | 梁 良 | 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信息员等,欧丽凤、左健欣、吴全素、欧文平、龙杨锋、欧远萌 |
附件2
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
(此表从国家系统中打印,自动匹配2021年度信息,只需填写2022年度信息)
一、基础信息(2021年度)
家庭住址: *** 省(区、市) *** 市(地、州、盟) *** 县(市、区、旗) *** 乡(镇) *** 村 *** 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156****0128 | ||
A42户类型(单选):R脱贫户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A43军烈属: | R是 □否 |
基础信息(2022年度)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 ||
A42户类型(单选):□脱贫户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A43军烈属: | □是 □否 |
二、家庭成员信息(2021年度)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A5 与户主 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 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 技能 | A12 务工所在地 | A13务工时长 | A14 失辍学原因 | A15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 |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7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19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A20公益岗位 | A21聘用月数 |
1 | 张* | 男 | 360106*** | 户主 | 汉族 | 群众 | 文盲 | 非在 校生 | 健康 | 普通 | 江西 | 2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
2 | 李* | 男 | 360106*** | 之兄 | 汉族 | 群众 | 文盲 | 非在 校生 | 健康 | 普通 | 江西 | 2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护林员 | 12 |
家庭成员信息(2022年度)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 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 技能 | A12务 工地点 | A13务工时长 | A14 失辍学原因 | A15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 |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7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19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A20公益岗位 | A21聘用月数 |
1 | 张* | 男 | 360106*** | ||||||||||||||||||
2 | 李* | 男 | 360106*** |
三、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情况(2021年度)
A1姓名 | 李* | A22 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原因 | R有就业意愿 |
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情况(2022年度)
A1姓名 | A22 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原因 |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
四、收入情况(2021年度)
A23工资性收入(元) | 22000 | A24 转移性收入(元) | 3169.08 | A24d 养老保险金(元) | 1296 |
A25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3000 | A24a 计划生育金(元) | 0 | A24e 生态补偿金(元) | 213.75 |
A26 财产性收入(元) | 0 | A24b 低保金(元) | 0 | A24f 其他转移性收(元) | 1659.33 |
A26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0 | A24c 特困供养金(元) | 0 | ||
A26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0 | A27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600 |
收入情况(2022年度)
A23工资性收入(元) | A24 转移性收入(元) | A24d 养老保险金(元) | |||
A25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A24a 计划生育金(元) | A24e 生态补偿金(元) | |||
A26 财产性收入(元) | A24b 低保金(元) | A24f 其他转移性收(元) | |||
A26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A24c 特困供养金(元) | ||||
A26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A27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四、生产生活条件(2021年度)
A28耕地面积(亩) | 0.96 | A29 牧草地面积(亩) | 0 | A30 水面面积(亩) | 0 |
A31 林地面积(亩) | 0 | A31a退耕还林(草)面积(亩) | 0 | A31b林果面积(亩) | 0 |
A32 入户路类型 | 硬化路 | A33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0 | A34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 R否 |
A35危房等级 | B | A36 住房面积(平方米) | 80 | A37 主要燃料类型 | 柴草 |
A38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R否 | A39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R是 □否 | A40是否通广播电视 | R是 □否 |
A41到户产业帮扶类型 |
生产生活条件(2022年度)
A28耕地面积(亩) | A29 牧草地面积(亩) | A30 水面面积(亩) | |||
A31 林地面积(亩) | A31a退耕还林(草)面积(亩) | A31b林果面积(亩) | |||
A32 入户路类型 | A33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A34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 □否 | ||
A35危房等级 | A36 住房面积(平方米) | A37 主要燃料类型 | |||
A38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否 | A39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是 □否 | A40是否通广播电视 | □是 □否 |
A41到户产业帮扶类型 |
五、帮扶责任人(2021年度)(选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潘** | 女 | *** | ***局 | 20161223 | 20181130 | 138****1674 |
2 | 于** | 女 | *** | ***局 | 20190129 | 20221231 | 136****1794 |
3 |
帮扶责任人(2022年度)(选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农户(签字或按手印): |
附件3
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务 工地点 | A13务工时间 | A14 失辍学原因 | A15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7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19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A20公益岗位 | A21聘用月数 | 增加原因 |
1 | ||||||||||||||||||||||
2 | ||||||||||||||||||||||
3 |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4
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 减少原因 |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农转非、(7)失联、(8)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5
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样表)
(此表从国家系统中打印,自动匹配2021年度信息,只需填写2022年度信息)
一、基本情况(2021年度)
省(区、市):**省 市(地、州、盟):**市 | 县(市、区、旗):**县 乡(镇):**乡 | 行政村: | **村 | |||
B1 村支书姓名:张* | B2村支书电话:186****0437 | B3 是否兵支书:£是 R否 | ||||
B4 村主任姓名:李** | B5 村主任电话:128****0157 | |||||
B6 规划方向(单选):□中心村 R过渡村 □一般村 | ||||||
B7 中共党员数量(人):51 | B8 大学生村官数量(人):1 | |||||
B9 自然村(村民小组)数(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5 | B11b 残疾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15 | |||
B10 总户数(户)(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561 | B12 劳动力人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1000 | |||
B10a 低保户数(户)(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9 | B12a 乡外务工人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400 | |||
B10b 特困供养户数(户)(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25 | B14 耕地面积(亩) | 170 | |||
B11 总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2210 | B14a 有效灌溉面积(亩) | 170 | |||
B11a 低保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12 | B15 林地面积(亩) | 30000 | |||
B11c 特困供养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 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5 | B15a 退耕还林面积(亩) | 0 | |||
B11d 少数民族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 集自然村表,须手工填写) | 8 | B15b 林果面积(亩) | 0 | |||
B11e 女性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 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7 | B16 牧草地面积(亩) | 0 | |||
B13 行政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数(人) | 0 | B17 水面面积(亩) | 0 |
基本情况(2022年度)
省(区、市): 市(地、州、盟): | 县(市、区、旗): 乡(镇): | 行政村: | ||||
B1 村支书姓名: | B2村支书电话: | B3 是否兵支书:£是 □否 | ||||
B4 村主任姓名: | B5 村主任电话: | |||||
B6 规划方向(单选):□中心村 £过渡村 □一般村 | ||||||
B7 中共党员数量(人): | B8 大学生村官数量(人): | |||||
B9 自然村(村民小组)数(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B11b 残疾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
B10 总户数(户)(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B12 劳动力人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
B10a 低保户数(户)(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B12a 乡外务工人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
B10b 特困供养户数(户)(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B14 耕地面积(亩) | |||||
B11 总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B14a 有效灌溉面积(亩) | |||||
B11a 低保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B15 林地面积(亩) | |||||
B11c 特困供养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 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B15a 退耕还林面积(亩) | |||||
B11d 少数民族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 集自然村表,须手工填写) | B15b 林果面积(亩) | |||||
B11e 女性人口数(人)(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 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B16 牧草地面积(亩) | |||||
B13 行政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数(人) | B17 水面面积(亩) |
二、发展现状(2021年度)
1.收入情况
B18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 346 |
2.社会保障
B19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人) | 4587 | B20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 3790 |
B21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 4577 | B22 参加大病保险人数 | 2786 |
3.饮水安全
B23 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户)(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 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23 |
4.农村电力保障
B24 通生产用电自然村个数(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10 |
5.危房改造
B25 危房户数(户) | 6 |
6.特色产业增收
B26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个) | 45 | B27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脱贫户数(户) | 586 |
B28 是否有特色产业 | R是 □否 | B29 特色产业种类 | 蔬菜 |
B30 特色产业规模(数量) | 30 |
7.乡村旅游
B31 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户) | 376 | B32 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年均收入(元) | 35267 |
8.卫生和健康
B33 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个数(个) | 145 |
9.文化建设
B34 文化(图书)室个数(个) | 36 |
10.信息化建设
B35 通宽带户数(户) | 26754 | B36 通宽带的村小学个数(个) | 6 |
B37 能用手机上网的户数(户) | 24768 | B38 是否接入光纤宽带 | 是 |
发展现状(2022年度)
1.收入情况
B18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
2.社会保障
B19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人) | B20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 ||
B21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 B22 参加大病保险人数 |
3.饮水安全
B23 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户)(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 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4.农村电力保障
B24 通生产用电自然村个数(由自然村表生成,如未采集自然村表,须在此表采集) |
5.危房改造
B25 危房户数(户) |
6.特色产业增收
B26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个) | B27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脱贫户数(户) | ||
B28 是否有特色产业 | □是 □否 | B29 特色产业种类 | |
B30 特色产业规模(数量) |
7.乡村旅游
B31 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户) | B32 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年均收入(元) |
8.卫生和健康
B33 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个数(个) |
9.文化建设
B34 文化(图书)室个数(个) |
10.信息化建设
B35 通宽带户数(户) | B36 通宽带的村小学个数(个) | ||
B37 能用手机上网的户数(户) | B38 是否接入光纤宽带 |
三、驻村工作队情况(2021年度)
序号 | 队员姓名 | 帮扶(派驻)单位名称 | 职务 级别 | 学历 | 政治面貌 | 技术特长 | 联系地址 | 单位隶 属关系 | 联系人电话 | 是否第 一书记 | 是否 队长 | 驻村开始时间 (年月) | 驻村结束时间 (年月) |
1 | 何** | **局 | 科员级 | 本科 | 中共党员 | **县 | 县 | 159****7684 | 是 | 是 | 20141021 | 20160718 | |
2 | 徐** | **局 | 科员级 | 本科 | 中共党员 | **县 | 县 | 156****7121 | 否 | 是 | 20141021 | 20160718 | |
3 |
驻村工作队情况(2022年度)
序号 | 队员姓名 | 帮扶(派驻)单位名称 | 职务 级别 | 学历 | 政治面貌 | 技术特长 | 联系地址 | 单位隶 属关系 | 联系人电话 | 是否第 一书记 | 是否 队长 | 驻村开始时间 (年月) | 驻村结束时间 (年月) |
1 | |||||||||||||
2 | |||||||||||||
3 |
四、签约医疗服务团队(2021年度)
序号 | 签约医生姓名 | 签约医生电话 | 所属医疗机构 | 是否团队负责人 |
1 | 蒋** | 159****7108 | 八一村卫生室 | R是 □否 |
2 | 王** | 136****0918 | 八一村卫生室 | £是 R否 |
签约医疗服务团队(2022年度)
序号 | 签约医生姓名 | 签约医生电话 | 所属医疗机构 | 是否团队负责人 |
1 | □是 □否 | |||
2 | □是 □否 |
五、乡村建设(2022年度)
一、基本情况 | ||||||
B51自然村数量 | B52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数量 | |||||
B53村庄类型 | □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待定类; £基本实现城市化城镇化类、□基本无人居住即将荒废类 | B54村庄地貌(单选) | □平原村、□丘陵村、□山区村 | |||
二、村庄规划 | ||||||
B55是否编制村庄规划 | □是 □否 | B56是否依规实施建设 | □是 □否 | |||
三、基础设施 | ||||||
(一)道路 | ||||||
B57是否通硬化道路 | □是 □否 | B58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的数量 | B59村内现有硬化道路里程数 | |||
B60村内破损需修复的硬化道路里程数 | B61村内需新建硬化道路里程数 | B62现有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
B63现有破损需修复的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B64需新建的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
(二)给排水 | ||||||
B65是否通自来水 | □是 □否 | B66是否有排水设施 | □是 □否 | |||
(三)能源保障 | ||||||
B67是否通生产用电 | □是 □否 | B68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 □否 | B69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由户表自动生成) | -- | |
(四)宽带网络 | ||||||
B70 5G网络是否覆盖 | □是 □否 | |||||
(五)冷链物流 | ||||||
B71是否实现快递服务到村 | □是 □否 | B72是否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 | □是 □否 | |||
四、人居环境 | ||||||
(一)卫生厕所 | ||||||
B73卫生公厕数量 | ||||||
(二)污水治理 | ||||||
B74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 □是 □否 | B75是否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 | □是 □否 | |||
(三)垃圾治理 | ||||||
B76生活垃圾是否集中收集 | □是 □否 | B77是否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 □是 □否 | |||
(四)村容村貌 | ||||||
B78是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 □是 □否 | B79是否进行村庄绿化 | □是 □否 | B80是否进行三线整治 | □是 □否 | |
B81是否对风貌统一进行管控 | □是 □否 | B82是否有公共照明 | □是 □否 | |||
五、公共服务 | ||||||
(一)教育 | ||||||
B83是否有小学 | □是 □否 | B84是否有幼儿园 | □是 □否 | |||
(二)医疗卫生 | ||||||
B85卫生室数量 | ||||||
(三)养老 | ||||||
B86是否有区域养老服务机构覆盖 | □是 □否 | B87是否有村级邻里互助点或农村幸福院 | □是 □否 | B88是否有公益性墓地 | □是 □否 | |
(四)文化体育 | ||||||
B89是否有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是 □否 | B90是否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 □是 □否 | |||
(五)综合服务 | ||||||
B91是否建有村级综合服务站点 | □是 □否 | B92是否开通公交运行班线 | □是 □否 |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一、户主信息 | |||||||
家庭住址: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苏木) 村(社区、嘎查) A1户主姓名: A2户主性别: A3户主证件类型: A4户主证件号码: A5户主民族: A6户主政治面貌: A7家庭人口数: A8农户联系电话: | |||||||
二、基础设施 | |||||||
A9入户道路是否硬化 | □是 □否 | A10是否通自来水 | □是 □否 | A11自来水供水间隔时间是否低于24小时 | □是 □否 | A12是否饮水安全 | □是 □否 |
A13是否使用清洁能源 | □是 □否 | A14使用清洁能源的类型 | □是 □否 | ||||
A15是否危房 | □是 □否 | A16危房是否列入改造计划 | □是 □否 | A17是否有淋浴设施 | □是 □否 | ||
三、人居环境 | |||||||
A18是否有卫生户厕 | □是 □否 | A19卫生厕所类型 | A20卫生厕所是否能正常使用 | □是 □否 | |||
A21卫生户厕是否入室 | □是 □否 | A22卫生户厕是否入院 | □是 □否 | A23是否进行过庭院美化 | □是 □否 | ||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农户(签字或按手印): |
附件7
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行政村:
一、基本情况 | ||||||
B1自然村数量 | B2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数量 | |||||
B3村庄类型 | □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待定类; £基本实现城市化城镇化类、□基本无人居住即将荒废类 | B4村庄地貌(单选) | □平原村、□丘陵村、□山区村 | |||
二、村庄规划 | ||||||
B5是否编制村庄规划 | □是 □否 | B6是否依规实施建设 | □是 □否 | |||
三、基础设施 | ||||||
(一)道路 | ||||||
B7是否通硬化道路 | □是 □否 | B8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的数量 | B9村内现有硬化道路里程数 | |||
B10村内破损需修复的硬化道路里程数 | B11村内需新建硬化道路里程数 | B12现有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
B13现有破损需修复的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B14需新建的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
(二)给排水 | ||||||
B15是否通自来水 | □是 □否 | B16是否有排水设施 | □是 □否 | |||
(三)能源保障 | ||||||
B17是否通生产用电 | □是 □否 | B18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 □否 | B19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由户表自动生成) | -- | |
(四)宽带网络 | ||||||
B20 5G网络是否覆盖 | □是 □否 | |||||
(五)冷链物流 | ||||||
B21是否实现快递服务到村 | □是 □否 | B22是否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 | □是 □否 | |||
四、人居环境 | ||||||
(一)卫生厕所 | ||||||
B23卫生公厕数量 | ||||||
(二)污水治理 | ||||||
B24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 □是 □否 | B25是否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 | □是 □否 | |||
(三)垃圾治理 | ||||||
B26生活垃圾是否集中收集 | □是 □否 | B27是否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 □是 □否 | |||
(四)村容村貌 | ||||||
B28是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 □是 □否 | B29是否进行村庄绿化 | □是 □否 | B30是否进行三线整治 | □是 □否 | |
B31是否对风貌统一进行管控 | □是 □否 | B32是否有公共照明 | □是 □否 | |||
五、公共服务 | ||||||
(一)教育 | ||||||
B33是否有小学 | □是 □否 | B34是否有幼儿园 | □是 □否 | |||
(二)医疗卫生 | ||||||
B35卫生室数量 | ||||||
(三)养老 | ||||||
B36是否有区域养老服务机构覆盖 | □是 □否 | B37是否有村级邻里互助点或农村幸福院 | □是 □否 | B38是否有公益性墓地 | □是 □否 | |
(四)文化体育 | ||||||
B39是否有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是 □否 | B40是否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 □是 □否 | |||
(五)综合服务 | ||||||
B41是否建有村级综合服务站点 | □是 □否 | B42是否开通公交运行班线 | □是 □否 |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重点户排查表
一、户基本信息 | |||||
市 县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屯 □2022年以来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户 □自主申报或信访反映生活困难的农户 □重点区域农户 □其他: | |||||
二、风险排查情况 | |||||
A1家庭主要住房存在安全隐患 | □是 □否 | A2家里有重病人、长期慢性病人或残疾人且有持续较大支出 | □是 □否 | A3家里教育支出相对较大 | □是 □否 |
A4饮水存在安全隐患:□是 □否 | □是 □否 | A5低保户或特殊困难群体 | □是 □否 | A6家中无劳动力或缺少劳动力 | □是 □否 |
A7产业失败 | □是 □否 | A8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 | □是 □否 | A9务工就业不稳 | □是 □否 |
A10家庭条件感官较差,收入较低 | □是 □否 | A11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收入下降明显 | □是 □否 | A12存在其他风险 | □是 □否 |
三、家庭情况 | |||||
务工、务农人数(人) | 弱、半劳动力(人) | 丧失、无劳动力(人) | |||
重残(一二级残疾)和智力(精神)残疾(人) | 大病重病(人) | 支出较大的长期慢性病(人) |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 |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 | 享受低保(人) | |||
享受特困(人) | 家庭刚性支出(元) | 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 |||
其他情况补充: | |||||
四、核查结论 | |||||
□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 | |||||
□持续关注,暂不纳入 属于危房户、危房改造户未纳入原因:□1.长期租房或借住亲友家;□2.历年实际已经完成危房改造; □13.其他: |
填表人(签字): 农户(签字或按手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乡镇工作流程
第一步 前期准备(9月30日前)
1.组织对本辖区内非出列行政村(面上村)、自然村(村民小组)等行政区划信息进行补充采集,将行政区划信息上报县级进行录入。
2.组织各行政村参考县级提供的《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2022年度行政村(非出列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的数据,核实填写本村数据。
3.梳理收集本乡镇自主申报或信访反映生活困难农户、重点区域农户等重点排查户名单,按县级要求上报,并将上级提供的重点排查对象名单下发给各行政村。
4.组织各行政村对辖区内农户进行摸底,指导各行政村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测算所需的工作人员数量,将缺口数量上报县级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人员充足。
第二步 工作部署(10月10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镇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业务指导组、数据质量审核组,明确职责分工。
业务指导组:督促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收集问题并解疑答惑(本级无法解答的逐级上报)。
数据质量审核组:负责联系县级数据质量分析组,做好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的审核分析,及时对核查的问题进行研判处理等,定期上报工作进度。
2.召开部署会议,并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可分级开展,全覆盖培训,包括采集和排查人员、信息录入人员、防返贫监测信息员等。
3.组织人员参加县级试点工作。
第三步 组织进村入户采集信息和开展重点户排查(10月20日前)
10月20日前,组织各行政村通过广西防返贫APP采集更新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和出列村等年度信息、采集乡村建设信息、排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重点群体等。易地搬迁群众由迁入地管理部门牵头统筹开展以上工作。同时,组织对前一天采集录入数据信息存在问题进行核实整改销号。
10月31日前,组织各行政村通过广西防返贫APP采集乡村建设信息。
第四步 数据审核(10月31日前)
数据质量审核组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每天通过广西信息平台实时审核各行政村填写上报的户表、行政村表,对户表主要审核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一致性、真实性,对行政村表数据主要审核逻辑性、与行业部门数据的一致性。将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审核分析发现的问题、上级反馈问题推送至各行政村,督促整改销号;定期上报工作进度。
采集信息通过县级审核验收后,即可申请开放全国系统信息录入权限。
第五步 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录入(11月20日前)
1.于11月20日前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规范动态管理,及时审核、上报拟纳入和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确保应纳尽纳、纳入及时。对识别不准确和风险消除错误的,要实事求是申请清退回退。对不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标准的重点排查对象,逐户建立台账,详细说明不纳入的原因和理由,按县级要求上报。
2.11月20日前,组织防返贫监测信息员和业务骨干将县级审核验收后的信息全部录入全国系统,并完成标注(录入)监测对象识别和风险消除相关信息。
第六步 数据分析整改和终验(12月15日前)
根据各级调度或通报反馈问题,结合各级督查督导发现问题,开展全国系统数据质量分析,并组织各行政村开展问题数据核查整改。确认整改完毕后,按县级要求申请验收,且必须于12月15日24:00前通过自治区终验。
村级工作流程
1.对无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行政村(非出列村、社区)、自然村(村民小组)行政区划信息进行补充采集,上报给乡镇。
2.参考县级提供的《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2022年度行政村(非出列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数据,核实填写本村数据。
3.梳理收集本行政村自主申报或信访反映生活困难农户、重点区域农户等重点排查户名单,按乡镇要求上报。
4.根据上级指导对本辖区内农户进行摸底,将农户分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一般农户2类,根据家中一直有人、家中早晚有人、整户外出务工、整户在城镇城市居住等不同情况确定采集方式,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测算所需的工作人员数量。工作人员不足的,将缺口数量上报乡镇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人员充足。
1.根据乡镇工作方案成立村级工作组,组长由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或包村领导等担任。制定村级工作计划,安排人员组成采集排查工作组、审核录入组。
2.召开村级动员部署培训会,组织本村所有采集排查工作人员、审核录入工作人员、防返贫监测信息员参加。
第三步:组织入户采集信息和开展重点户排查(10月20日前)
10月20日前,组织采集排查人员通过广西防返贫APP采集更新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和出列村等年度信息、采集乡村建设信息、排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重点群体等。同时,组织对前一天采集录入数据信息存在问题进行核实整改销号。因无信号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广西防返贫APP开展信息采集和重点户排查的,从广西信息平台打印纸质表格给采集排查工作人员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录入广西信息平台。
10月31日前,组织人员通过广西防返贫APP采集乡村建设信息。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一是采集更新年度变化信息,包括年度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年内务工、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原因等状况(详见附件1);采集户内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情况,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详见附件2、3);采集帮扶责任人(联系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帮扶时间等。二是农村户籍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采集乡村建设指标信息,包括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情况(详见附件5)。三是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消除错误情况。四是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排查是否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已经达到风险条件。五是对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的脱贫户,排查是否存在返贫风险。
——一般农户(农村户籍)。一是采集农户基础信息和乡村建设相关指标信息,包括户主信息和到户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情况(详见附件5)。二是对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的一般农户,排查是否存在致贫风险。
注:入户时农户暂时不在家的,可在时间节点前择时再访。实地入户确实有困难的,可通过电话开展工作。
——出列村。采集更新出列村表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驻村工作队情况、签约医疗服务团体等情况。采集新增的乡村建设相关指标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情况(详见附件4)。
——行政村(非出列村)。采集乡村建设相关指标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情况(详见附件6)。
村级审核人员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广西信息平台每天审核当天采集的数据。同时,通知采集排查人员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销号。
1.于11月20日前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规范动态管理,及时评议、公示、上报拟纳入和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确保应纳尽纳、纳入及时。对识别不准确和风险消除错误的,要实事求是申请清退回退。对不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标准的重点排查对象,逐户建立台账,详细说明不纳入的原因和理由,按乡镇要求上报。
2.按照乡镇工作安排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及时核改与广西信息平台不一致的信息。
第六步 数据整改和终验(12月15日前)
根据各级调度通报反馈问题,结合各级督查督导发现问题,开展全国系统问题数据核查整改,并于12月15日24:00前通过自治区终验。
农户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
工作流程
第一步 培训学习(10月10日前)
1.参加动员部署培训会,熟悉工作流程、指标填写、系统操作等相关业务内容。
2.安装调试好广西防返贫APP。
第二步 采集信息和开展重点户排查(10月31日前)
1.从村委会领取农户名单和其他有关材料,入户前先告知农户,动员农户配合开展信息采集和排查工作。
注:因无信号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广西防返贫APP开展信息采集和重点户排查的,从广西信息平台打印纸质表格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录入广西信息平台。
2.按照农户名单实地入户,入户时首先核实确认农户身份,同时请农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帮扶手册、明白卡、住房安全性鉴定表(证书)、医保卡、社保卡等相关材料。
3.通过广西防返贫APP年度采集排查(暂定名称)模块查看农户信息,按照指标逐项询问农户,根据农户回答、实地相关情况和农户提供的材料,核实已填写的指标,采集未填写的指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采集人员须认真核实、农户认可后填写,不得直接跳过。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一是采集更新年度变化信息,包括年度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年内务工、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原因等状况(详见附件1);采集户内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情况,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详见附件2、3);采集帮扶责任人(联系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帮扶时间等。二是农村户籍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采集乡村建设相关指标信息,包括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情况(详见附件5)。三是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消除错误情况。四是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排查是否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已经达到风险条件。五是对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的脱贫户,排查是否存在返贫风险。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于10月20日前完成。
——一般农户(农村户籍)。一是采集农户基础信息和乡村建设相关指标信息,包括户主信息和到户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情况(详见附件5)。二是对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的一般农户,排查是否存在致贫风险。一般户信息采集于10月31日前完成。
注:属于重点排查对象的农户(包括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户),应核实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详细了解并记录该户家庭人口和劳动力、家庭年收入支出、刚性支出、人均纯收入、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情况,整理后报给村委会,作为判断是否应纳入监测对象的依据。对不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标准的重点排查对象,逐户建立台账,详细说明不纳入的原因和理由,按乡镇要求上报。
4.完成一户的信息采集和重点户排查工作之后,应在现场检查相关指标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确认无误后,由入户工作人员、农户双方签字确认,再到下一户开展工作。
注:
(1)入户期间,如家庭成员均无能力回答,经农户同意后,由村组干部或驻村干部等熟悉情况的人代答,辅以查阅相关材料完成信息采集和排查工作。
(2)入户时农户暂时不在家的,可在时间节点前择时再访。实地入户确实有困难的,可通过电话开展工作[如电话访问的,至少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并签字]。
5.入户采集期间,每天对上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如信息采集错误,根据实际情况在广西防返贫APP中修改。
第三步 数据问题整改(自治区终验前)
核实上级反馈的问题数据,将实际情况报送村级防返贫监测信息员或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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