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村(场):
根据《光泽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内容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光政司〔2022〕42号)的有关要求,我乡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内容的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已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司前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司前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字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责任 部门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司乡政〔1990〕第019号 | 关于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及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通知 | 司前乡卫计办 | 19900510 | |
2 | 司乡政〔1990〕第023号 | 关于贯彻执行县政府计划外生育费的实施意见 | 司前乡卫计办 | 19900517 | |
3 | 司乡政〔1991〕049号 | 关于各村发放计划生育四术补贴的统一规定 | 司前乡卫计办 | 19911030 | |
4 | (司乡政〔1995〕42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 司前乡卫计办 | 19950811 | |
5 | (司乡政〔1996〕20号) | 司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几条规定 | 司前乡卫计办 | 19960527 |
文章推荐:
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jxzh-2023022-cs(zx))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