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 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批废旧物资 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ZL2024-002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2月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22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银川市 西夏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对 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批废旧物资 公开拍卖 。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灵州大道西侧 | |||||||
法人代表 | 杨杰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灵武市卫健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批废旧物资 公开拍卖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明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2月1日 | |||||||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 标的一:人民币2840 元 标的二: 人民币735 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标的一:一批专用设备,2840 元。 标的二:一批通用设备, 人民币735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参数及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标的物类型、数量、质量等相关数据以移交时的实际类型、数量、质量为准且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2、参与竞买标的一的竞买人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 3、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具体数量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实地勘察和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自行了解、查验、核实标的物具体情况(竞买人对标的物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竞买人未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而参加竞拍的视为竞买人已全部了解了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4、竞买人成功竞得该标的后,由委托人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交付成交标的 ,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移交标的物,标的移交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在搬运、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造成标的物以外的资产丢失、损毁、移位等经济损失时,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赔偿责任,如在搬运、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意外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拉运完标的物,待拍卖标的移交验收合格后,由我公司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5000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2月22日17时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
交纳名称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
交纳账号 | 50085348004000001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2日(9时-17时) | |||||||
展示地点 | 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 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院内) | |||||||
拍卖时间 | 2024年2月23日10时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中国商报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杨建军 | 联系电话 | 14760505999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李佳 | 联系电话 | 15709687999 | |||||
传真 | 0951-5986008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
起拍价:2840.0元
保证金:5000.0元
加价幅度:100.0元
评估价: 无
保留价: 有
优先购买权人: 无
自由竞价时间:5分0秒
限时竞价时间:3分0秒
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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