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392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安市妇幼保健院)苯丙酮尿症患儿专用无苯丙氨酸食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津佳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泖亭路201号2幢
成交金额:伍拾伍万伍仟柒佰壹拾贰元整(55571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无苯丙氨酸米、无苯丙氨酸优质米、无苯丙氨酸粉条等; 品牌:华夏2号、华夏2号、华夏2号等; 规格型号:1千克/袋、1千克/袋、500克/袋等; 数量:2000袋、1500袋、340袋等; 单价:38元/袋、48元/袋、16.8元/袋等。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葛武丽、陈艳梅、宁宏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8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55712.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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