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浙财教〔2012〕58号 、 湖政办发〔2006〕44号 和吴政发[2006]38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村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村民(居民)委员会评议、乡镇(街道)初审并公示、区卫生 健康 局复审,现将20 2 4 年吴兴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高新区北塘桥村 叶建华 等 3 044 人和退出对象高新区北塘桥村沈佰根等 1481 人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
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973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2、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或两个女儿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4、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公示时间: 20 24 年 3 月 1 3 日至2 024 年 3 月 23 日止。
举报电话:2289773,2289767。
附件: 20 2 4 年吴兴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及退出对象公示花名册
吴兴区卫生 健康 局
二O 二四 年 三 月 十三 日
文章推荐: